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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在韩女留学生遇害新进展,家属力争引渡凶手,精神测试将公布


一个25岁的女孩,买好了8月23日回国的机票,却没能登上那趟航班。 机票已经买好——8月23日从仁川飞长春,回国后就要去新单位入职。 一切看起来顺理成章:毕业、回家、开始新生活。 8月19日,她和家人最后一次联系。8月20日晚,失联。 8月25日,中国驻釜山总领事馆发布消息。 经同韩国警方核实,一名失踪数日的中国女留学生当天被发现死亡,警方已以涉嫌杀人罪逮捕一名30多岁男子。 一个本该捧着毕业证回国报到的女孩,死在了异国他乡。 她选修过一门叫“神经解剖学专题”的课程,授课老师是一名31岁的中国籍大学讲师——郑昌圣。 他自2017年起在该大学留学,2024年取得博士学位,同时在一家骨科医疗机构工作。 接下来的5天里,郑昌圣实施了多项行为,后续调查发现受害者遗体受损。 警方先后在庆尚北道庆山市、庆州市、京畿道军浦市以及大邱八公山等多个地点搜寻到受害者遗体相关线索。 调查显示,部分遗落物品曾被送至垃圾填埋场,之后转运至焚化设施。 他男扮女装前往东大邱站,试图误导调查方向。他要求查看大楼管理员的监控录像,丢弃了受害者的衣物和手机。 因其拥有解剖相关的专业学习背景,警方怀疑该知识或被用于本次案件当中。 8月27日,韩国大邱地方法院对郑昌圣正式签发逮捕令,理由是“担心其存在逃跑的可能性”。 同日,郑昌圣在警方讯问中承认了部分指控。 8月29日,警方根据郑某供述再次找到部分遗体。 公示期一个月,至10月1日结束。 警方对他提出5项指控。最迟9月4日移送检方。 而郑昌圣的“算计”远不止抛尸和伪装。 当警方试图对他进行精神病态人格测试时,他起初同意,但随后改口拒绝。 警方表示,这种测试需要面谈,若嫌疑人拒绝,无法强制实施。警方不排除他考虑到测试结果会影响判决而拒绝。 但就在上周末,他又改变了立场,接受了测试。预计最早9月3日公布结果。 同意、反悔、再同意——每一步都在权衡利弊。可以看出嫌疑人在调查过程当中十分冷静。 “虽然一直追求她,但两人并没有交往”。 一个说交往,一个说追求。真相是什么,只有两个当事人知道,其中一个已经永远开不了口了。 从一系列行为轨迹来看,案件存在预谋作案的相关嫌疑。 嫌疑人一系列冷静的举动,也让这起案件引发了大众更深的担忧。。 家属的呼声:引渡,还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最扎心的一句话是:“克服万难也要将凶手引渡回国审判”。 家属的诉求,是死刑。 韩国虽然法律上保留死刑,但自1997年12月30日最后一次执行后,已近29年没有实际执行过一例死刑。 实际上等于变相废除了死刑。在韩国,郑昌圣最高可能面临无期徒刑。 而如果引渡回国,根据中国《刑法》,故意杀人罪最高可判处死刑。 臧梵清律师表示,中韩之间存在正式引渡条约,本案符合引渡全部基础要件。 可现实远比想象复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大韩民国引渡条约》,如果犯罪全部或部分发生在韩国境内,被请求国有权拒绝引渡。 本案发生在韩国,韩国享有优先管辖权。 而 “死刑不引渡” 相关司法原则,也成为引渡路上一大现实阻碍。 韩国作为实质废除死刑的国家,完全可以拒绝引渡,或者要求中国方面作出不判处死刑的书面承诺。 如果中国承诺不判死刑,那引渡的意义又在哪里? 臧梵清律师对此表示:“死刑不引渡只是让对方有可能不予配合,并非意味着我们不能争取”。 但法律专家普遍认为,嫌疑人已在韩国被捕并进入司法程序,引渡回中国的可能性较低。 退一步讲,即便引渡失败,还有一条路:中韩之间签有《关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符合条件的有可能移管回国服刑。 但那已经是“服刑地转移”,跟“回国审判”是两码事。 受害人家属充分了解跨境司法规则。 他们知道在韩国判不了死刑,所以才拼全力要把人弄回来。 这场漫长的引渡争取背后,承载着受害人家属沉重的悲痛。 可惜,法律不讲感情,讲条约。 海外中国公民遇害,家属想要“讨回公道”,远比想象的艰难。犯罪发生在哪国,哪国就有优先管辖权。 即便嫌疑人是中国人,想把人弄回来受审,也要看对方国家配不配合。 普通人以为“都是中国人,回国判天经地义”,可国际司法不是这么运作的。 郑昌圣是大学讲师,是博士,是看起来“正常”的体面人。 可就是这样一个“正常”的人,却犯下了这起恶性案件。犯罪不分学历,不看职业。 每一次,家属都面临着同样的困境:凶手是当地人也好,是同胞也罢,司法主权这道坎,谁都绕不过去。 好在,中国驻釜山总领事馆在案发后第一时间介入,要求韩国警方立即开展全面调查,依法严惩凶手。 领事保护机制在运转,国家在背后撑腰。 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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